CFDA公布保健食品注册复函 行业“洗牌”或迫在眉睫

来源:商业新视界

    5月3日,CFDA在其官网公布了《关于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受理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6〕102号)。
    该文件是CFDA回复陕西局《关于停止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受理的请示》(陕食药监字〔2016〕31号),从标题上看陕西局应该是行文就《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生效前(即7月1日前),地方局是否还继续接收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资料的问题进行请示。
    CFDA在复函中围绕着“初审”这个词进行了法规解释。查阅新旧两版保健食品的管理办法中对地方局职责的规定,现给大家的判断提供一些技术支持。


现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7月1日即将生效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负责受理保健食品注册和接收相关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洗牌”迫在眉睫 


    一边是一枚小小的“冬虫夏草”,一夜之间几乎“拉倒”了一家本土上市公司,致使国内市场上120个虫草相关保健品将面临大“洗牌”。另一边是国外品牌在中国的“如日中天”,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以及海外资本进入中国市场的热潮正愈演愈烈。
    据了解,过去一年来,国家出台的新《食品安全法》与新《广告法》等政策文件,都加强了对保健品行业的约束,叫停早前备受政策肯定的冬虫夏草保健品,意味着国家政策对这一行业的进一步严格监管。而另一方面,强监管之下也显现出我国保健食品行业仍存在同质化严重、科技含量不高、产业集中度较低、缺乏高级技术等急需解决的“老”问题。
    业内人士曾分析,在那之后,国内本土保健品品牌发展不尽如人意。首先,国产保健品商家多将目标客户定为中老年人,产品线比较单一,无法满足其他人群的需求;其次,为了吸引消费者注意,一些商家大量运用广告、讲座等手段,夸大保健品效果、虚报产品成分等,影响国产保健品的品牌形象。
     预计未来,将有更多政策出台,从各方面引导保健品健康良性发展。在政策约束以及市场竞争下,保健品品牌都将迎来生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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